须提供之入息证明文件
自雇人士(独资及合伙)
- 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护照
- 最近3个月内发出之住址证明文件
- 有关物业的临时买卖合约
- 最近3个月之银行发薪户口纪录
- 最近3个月的粮单 / 发薪通知书 (当中需有公司名称及入帐证明)
- 最近期的税单
- 现职证明如公司聘书或雇主证明书
- 最近6个月之供款纪录及最近期之按揭还款表(如属转按)
申请按揭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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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为住宅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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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以私人名义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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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为自住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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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揭成数超过8成以上必须为固定受薪的首次置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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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款占入息比率: 借款申请人每月的总供款额不可超过总入息的50%;银行亦会向借款申请人进行压力测试,计算出当利率上升3厘或以上时,申请人之供款占入息比率不可超过 60% ,申请新按揭保险计划在压力测试后,如供款占入息比率超过60%,将酌情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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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揭保费: 可选择一次过付清或每年支付按揭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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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与借款人的关系: 须为直系亲属或未婚夫妇,必须(最少一位借款人 / 抵押人 / 担保人*的主要住所)同住在该单位< /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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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之年龄与供款期的总和: 银行一般设定借款人之年龄与供款年期的总和不可超过75年;一般供款年期不可超过30年,客户应与银行确认有关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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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龄与供款年期的总和: 银行一般设定楼龄与供款年期的总和不可超过75年;一般供款年期不可超过30年,客户应与银行确认。 (留意:村屋「原定/< span class=”s1″>剩余还款年期」与「楼龄」之和上限为55年</ sp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