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僱人士 | 自僱人士收入不穩定 | 銀行對自僱人士的取態謹慎
筆者有一位朋友,本來在慈善機構從事文職工作,至近年生了小孩希望增加家庭收入,便開始每日收工晚上經營網店。豈料網店生意日益興隆,八月時她乾脆辭掉全職工作打理生意,還騰出了更多日間時間照顧小孩。不過創業做老闆講就威風,實質承受的風險和背後艱辛只有自己知道,例如有些自僱人士長期收入不穩,你去看看台式茶飲店不同季節的客流變化多大就會明白。筆者經常收到這類人士的求助幫忙申請按揭,因為他們沒有固定糧單,有時會被銀行質疑還款能力。當然,如果事前有好好準備文件,其實就算是自僱人士也一樣可以置業。
自僱人士 | 鋼琴教師收入浮動 | 有系統的財務記錄有助獲批按揭
回想近期有一位客戶是一名擁有逾二十年教學經驗的鋼琴教師,主要透過熟客轉介提供上門教學服務。由於暑假跟考試比賽期的課節數目很大差距,她每月收入徘徊於四萬多元至逾六萬元之間,相對浮動。經了解後,我們得知客人多年來一向有良好財務習慣,包括持續如實報稅,並仔細記錄每一筆學費收入與相關支出。直至最近看準樓市調整,她終於憑藉完整而有系統的財務紀錄,獲銀行批出按揭。添置一個一手物業作長線投資收租,為退休準備。
自僱人士 | 收入證明最重要是真實性及可持續性 | 自僱人士稅單非常重要
從銀行角度而言,審批自僱人士按揭的關鍵不完全是行業性質,很多時不論行業,申請人的收入的真實性和可持續性更加重要。要增加申請成功率,稅務文件有很大幫助,事前申請人應預備最近兩至三個課稅年度的文件,並以當中的「應評稅利潤」作平均計算,由此推算每月可計算收入,看看自己高於按揭成數的入息要求。
自僱人士 | 提供六至十二個月銀行月結單 | 專業資格證明文件作收入證明補充文件
其次,申請人的實際資金流向亦很重要。申請人宜提供最近六至十二個月的銀行月結單,清楚展示收入的入帳紀錄,此亦反映申請人有沒有其他恆常支出及疑似債項。前述個例那位鋼琴老師,就主動整理了一份收入明細,將月結單內每一筆學費收入清楚標示,並註明來源,令銀行職員可迅速對照稅單上的數字。此外,申請人還可補充其他相關文件,例如一些專業資格的證明(例如音樂專業文憑、教學資格證書等)。這些資料雖未必可直接反映收入,卻能證明其收入具備專業基礎(意味著有穩定性)。
自僱人士 | 及早準備收入證明 | 或選用資產證明申請按揭
當然,如一開頭沒有建立一套整全的入息紀錄,到了入紙申請那一刻才開始「考古」會有困難。若資產水平充足,簡單一點可以直接改為用資產水平申請按揭,有需要的話,大家可向專業的按揭顧問查詢。
常見問題
Q:香港「應評稅利潤」在甚麼時候報稅?
A:一般提交期限為收到稅表後 1個月內,而電子報稅通常可獲多1個月寬限。按往年來計自僱人士需在8月2日或之前遞交。
報稅時間表
香港報稅財政年度為每年4月1日至翌年3月31日為計算週期。
| 5月 | 稅務局開始向納稅人寄發報稅表 |
| 6月 | 納稅人以遞交實體報稅表或電子報稅表的方式向局長繳交報稅表 (以收到報稅表起一個月內需要提交報稅表) 實體報稅期限:6月初前 電子報稅通常可獲多1個月寬限:7月初前 |
| 8月 | 經營獨資業務人士(自僱人士)以遞交實體報稅表或電子報稅表的方式向局長繳交報稅表 收到報稅表起一個月內需要提交:通常為8月初 |
| 10月 | 納稅人陸續收到評稅及繳稅通知 |
| 翌年1月 | 繳交第一期稅款 |
| 翌年4月 | 繳交第二期稅款 |
自僱人士的税務責任
作為自僱人士,你須就獨資業務或合夥業務賺得的應評税利潤課繳利得税,你須要:
- 備存足夠的業務紀錄至少7年;
- 根據你的會計紀錄擬備帳目;
- 填寫及提交報税表,以申報業務利潤或虧損;
- 除非已收到税務局發出的報税表,否則你應於有關課税年度的評税基期結束後4個月內,以書面通知税務局你須要課税;
- 如你的業務已結束,你須於1個月內通知税務局;
- 如你的地址有所更改,你須於1個月內通知税務局;以及
- 繳付你的税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