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金管局注意到有一些按揭借款人在未獲得第一按之銀行事先同意的情況下,擅自以同一物業借取額外按揭貸款(即二按)的個案。這些行為會增加相關銀行的風險,可能會威脅銀行體系穩定,故此土地註冊處配合金管局之要求,於今年4月1日起向銀行推出樓按提示服務,每當有涉及相關物業的二按文件提交土地註冊處辦理註冊時,土地註冊處就會向已為該物業提供「第一按」的銀行發出電子提示。


為符合私隱條例,銀行必須取得業主同意,才可就物業申請電子提示服務,故此現時銀行已新設「電子提示同意書」,凡申請新造住宅按揭的業主(包括轉按及加按),不論抵押物業為私樓、公屋及居屋,均必須簽署。若申請人拒絕簽署同意書,大部分銀行會不接受其按揭申請,不過坊間亦有少部分銀行的做法是會調高1%息口或減1成按揭成數。而於今年或以前申請按揭的物業,如沒有簽署「電子提示同意書」,銀行是不會獲得通報的。


若業主未有就有關二按取得銀行同意,而銀行又收到土地註冊處發出的電子提示,銀行可以就業主負債比例高出還款能力之風險,要求上調其物業貸款按息或清還全數款項(CALL LO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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